索 引 號 | 014420882/2021-03877 | 分 類 | 政府信息公開年報 |
發布機構 | 高港區政府辦 | 發文日期 | 2021-02-05 |
文 號 | 時 效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規定,現公布泰州市高港區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報告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總體情況
2020年,高港區深入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的系列部署,不斷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1.《條例》宣傳教育培訓情況。堅持將《條例》的培訓工作作為推動工作開展的重要保障措施,組織區重點部門和鎮街相關工作人員參加專項培訓。圍繞《條例》進一步調整完善相關配套措施,下發《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應用手冊》和《政府信息公開典型案例和常見問題選編》等材料,對全區政府信息公開和依申請公開辦理工作進行規范指導。
2.主動公開情況。2020年區政府網站發布各類政務信息10886條,其中政府信息公開欄目發布1377條,制作政務專題15個,開展調查征集20期。積極向省、市政府網站報送信息,全年省政府網站采用信息76條,市政府網站采用信息206條。加強政策解讀力度,發布政策解讀41條,編制本地政策簡明問答14篇。深入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工作,編制完成26個領域、33個部門和7個鎮街的政務公開事項標準目錄,并在區政府網站制作專題集中對外公開。
3.依申請公開辦理情況。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江蘇省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辦理答復規范的通知》(蘇政辦函〔2019〕98號)要求,規范答復流程,嚴守答復時限。加強與司法部門對接,確保答復內容的合法性。2020年,全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22件,其中網絡申請數10件、信函申請數12件,所有申請均已按照規定程序和要求及時答復申請人,有效保障了群眾的知情權和監督權。
4.政府信息資源管理情況。加強政府信息資源的規范化、標準化管理,實行公文屬性源頭管理機制,將政府信息公開屬性確定程序與公文流轉程序、信息發布程序結合起來。堅持應公開盡公開原則,嚴格審查把關,對擬不公開的公文,必須依法依規說明理由,不斷提升政府公文的公開比例。緊密圍繞省市高質量發展考核要求,提升我區數據共享開放水平。全面摸排本地區政務數據資源,按照“應上盡上”的原則,累計編制各類數據目錄500余條,資源掛接率100%,匯聚30個部門超百萬條政務數據。充分利用市級政務數據共享平臺建設成果,打通各部門之間的數據壁壘,實現合作開發和綜合利用,優化部門業務場景。
5.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建設情況。進一步完善區政府網站信息公開專欄,開展信息公開平臺規范化建設改版工作,優化政府信息主動公開目錄。統籌政府系統政務新媒體建設和管理,全區共保留7個政務新媒體,運維工作總體規范有序。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開設誰負責”的原則,將我區政務新媒體錄入“全國政務新媒體報送系統”和“江蘇省政務新媒體備案檢查系統”,加強對填報信息的審核把關,確保內容真實、準確、完善、規范。
6.政府信息公開監督保障情況。將政務公開工作納入區級機關績效管理考核,編制《2020年度政務公開專項督查共性目標考核方案》,全年發布政府信息公開、網站內容保障、政務新媒體工作情況通報20余期。根據政務公開工作系列要求,印發《區政府辦公室關于做好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工作的通知》和《區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當前政務公開重點工作安排的通知》,部署年度重點工作,落實專門機構、專職人員和工作措施。加大行政決策的公開力度,印發《2020年高港區政府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不斷提升群眾對政府工作的參與度、知情權、監督權。積極開展政務公開社會評議工作,在區政府網站發布“政務公開社會評議調查問卷”,廣泛聽取群眾意見和建議,持續改進政務公開工作。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條例》第二十條第(一)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新制作數量 | 本年新公開數量 | 對外公開總數量 |
規范性文件 | 0 | 0 | 46 |
《條例》第二十條第(五)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行政許可 | 143 | -3 | 40349 |
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 | 451 | -10 | 188787 |
《條例》第二十條第(六)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行政處罰 | 2809 | +1 | 1341 |
行政強制 | 151 | 0 | 104 |
《條例》第二十條第(八)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
行政事業性收費 | 36 | +1 | |
《條例》第二十條第(九)項 | |||
信息內容 | 采購項目數量 | 采購總金額 | |
政府集中采購 | 51 | 2700.8480萬元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
商業企業 | 科研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20 | 2 | 0 | 0 | 0 | 0 | 22 | ||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9 | 0 | 0 | 0 | 0 | 0 | 9 | |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1 | 0 | 0 | 0 | 0 | 0 | 1 | ||
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5 | 0 | 0 | 0 | 0 | 0 | 5 | |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處理 | 5 | 2 | 0 | 0 | 0 | 0 | 7 | ||
(七)總計 | 21 | 2 | 0 | 0 | 0 | 0 | 23 | ||
四、截至2020年10月底尚未辦結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
1 | 0 | 6 | 2 | 9 | 0 | 0 | 5 | 0 | 5 | 0 | 0 | 3 | 0 | 3 |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
1.《條例》的貫徹落實仍需進一步深化。下一步,結合國家、省、市相關要求,加強《條例》的學習,通過培訓和實例指導,幫助各部門(單位)更好地掌握理解,增強公開的意識,準確全面公開公眾普遍關心、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增強公開實效。
2.信息公開平臺還需進一步規范。下一步,立足公開載體建設,運用信息化手段開展信息公開工作,依托政府網站主渠道作用,加強欄目優化和內容保障,充分發揮其公開、便民和辦事服務功能。強化政務新媒體監管,做優群眾“指尖上的網上政府”,提升政府網上履職能力。
3.基層公開水平有待進一步提升。下一步,繼續加大統籌指導力度,及時總結、借鑒和推廣各地工作經驗和亮點做法。持續深化基層政務公開工作,嚴格貫徹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各項工作要求,加強落地實施,強化成果應用,發揮標準引領作用。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2020年,我區共辦理區級建議提案206件,其中建議58件,提案148件。所有建議提案已全部按時優質高效辦理完畢,辦復率、見面率、滿意率均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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